10小时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护航微小企业发展
2023-11-15 21:11: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曹珍瑛 曹绍华 | 点击量:671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曹珍瑛 曹绍华)“曹法官,实在是太感谢了,把我的损失降到了最低......”近日,某南山精品果园负责人龚某在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今年4月,崔某至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进行祭祀,在点燃香烛过程中不慎引发火灾,造成龚某经营的21亩果林受损,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之后,原告到新桥河法庭反映诉求并咨询立案事宜。

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原告诉求及双方矛盾并不能得到妥善化解。为减少企业损失,法官立即向当地村委及应急消防等部门了解火灾发生情况及前期处理、调解情况,并利用午休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走访,积极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原告诉求及双方态度。经过调查与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为烧毁损失金额的确认问题,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向双方告知了该案调查、评估以及双方后期诉讼所需要历经的程序和判决后执行的风险等情况,并积极释明诉前调解程序简单高效快捷、零成本以及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优势。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明法析理,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当天下午7时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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